这其中存在成本和风险问题,发现者一方是不需要负担项目的各项开支的,而一切利润都来自风险,这是人类经济社会亘古不变的铁律。
用b较绕口的话来说,运营人是利润的创造者,而发现人是提供这一利润创造途径的让渡方。
如果从这一点出发,发现人付出的也就是他们的GU本,应该从这个机会成本的角度出发,也就是说,把这个权利和情报直接拿到公开市场进行出让所能获得的公允经济效益;
打个b方,如果有人能发明一种能让水变成油的东西,他自己不想开发,拿给市场上有能力做这个的能源企业,直接卖专利能拿到的公允专利金,就应该是他跟人合作开发的等效GU权金。
那么诸位觉得,这个矿脉如果直接拿到云梦城市场上,能卖出多少的钱呢”
这个问题,陆明也不太好说,并且就算是不需要避嫌,也不好说;
因为这个矿脉是在千灵县范围内,不管谁买,都必须考虑千灵县归属问题,不可能绕开现有的主人拉车帮。
解决的最好方法直接打下来。
这个就太敏感了不能说。
陆明不好说,其他人也一样,但他们可能有各自的理由,b如所单纯避嫌,b如说觉得自己的想法跟幸福b会差非常远,b如说单纯就是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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