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低头一看,“哦,是今早削铅笔的时候,走神了。”
当时正准备考试,收到了颜山上动车回来的消息,他分出心去看那张车票,没顾得上自己,手被卷笔刀削去了一小片皮肉,出血了。
后来忙着考英语,随便找了个创可贴按压止血,又为了考试时写字方便,把创可贴摘了。
他的注意力一直在别处,没留意到伤口的疼痛,因此也没管。
颜山顿了顿,却说,“这么大的伤口,待会洗澡时不会疼吗,你等等。”
他说完,回身去客厅里,拉开柜子的抽屉找到纱布和药酒,拿出来摆到茶几上。
颜山冲路丛白招招手,“过来啊。”
路丛白就跟只狗似的,很听话地就过去了。
颜山道:“手伸出来。”
这破孩子不拘小节,手上有很多灰。他的手既是写字的手,也是干活的手,手指和手心都有些粗糙,但手很修长白皙,骨节分明,是一双好看的手。
颜山脑海里忍不住在想,路丛白的手握着画笔会是什么样子。他强压下自己的念头,命令路丛白,“好脏的爪子,快去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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