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三十,晚上多喝两口酒,指不定第二天体重就要上去两斤,虽然方朝玉面上好像表现的一点也不在乎这个,但实际上,他在乎的要命。
因为秦明渊喜欢在做的时候开着灯,欣赏似的让目光一寸寸扫遍他全身。
然后吻他紧致的腰窝、和修长有力的双腿。
神情很是迷恋。
这习惯,好像是秦明渊再见到方朝玉之后,才慢慢养成的。
他们两个人不光性格相差很大,口味也截然相反,难得有一个共同爱好,便是游泳。
当初方朝玉无意看到了秦明渊的出生年月之后,头也不回地就赶忙离开了那个混乱的房间。
他决心要把这件事情当做没发生过。
然而一周后,冤家路窄,他偏偏在常去的游泳馆和秦明渊又一次遇见了。
那个时候,他并没有认出秦明渊。
因为秦明渊那个金色头发花衬衫的造型实在是令人印象太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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