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介绍新款ipod的主要参数和功能的最后,乔布斯还顺便提了一嘴,这款ipod多了一个小小的新功能:播客。
从此,任何人都可以创建自己的频道,发布音频。
在场的观众满眼是期待:一个新时代开始了,而在odeo的那四位,马上惊慌起来。
他们的公司,完全没有办法跟有着最时尚的设计师、最聪明的程序员、最充足的资金……以及有着乔布斯的苹果赛跑。
所以,明智的做法,是趁早卖掉散伙。
但诺亚不甘心,那时同样没什么成就的多西也不甘心。
多西最后因为自己曾经的遭遇,感觉找到了一个突破口。
于是兴奋的去和诺亚商量,而他那个想法的实质,就是想创建一个完全独立的信息传播方式,不同于传统媒体那种记者-媒体-受众的传播方式。
这个想法受到了诺亚的支持……于是,就有了推特的雏形。
所以,冯一平的问题,无疑是正确的,在推特创办之初,他们想做的,主要是信息传播。
这其实从他们的那条“上限140个字”规定,也能看出一些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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