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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1章.辩法. (4 / 7)

作者:虫豸 最后更新:2023/12/15 21:11:46
        就以两广为例,杨大儒您也知道,两广境内的土地贫瘠,百姓们只靠耕田根本活不下去,所以就有许多人都在暗中参与走私之事,但无论何朝何代,走私都会违背朝廷法令,这般情况下,若是杨大儒您作为两广官员的话,究竟是要严格执行朝廷法令、限制两广百姓走私、然后眼睁睁看着百姓饿死?还是无视朝廷法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两广百姓凭借违法手段活下去?”

        随着赵俊臣这般询问,在场所有人皆是表情微变,也纷纷陷入了沉思。

        杨洵沉思片刻后,道:“朝廷法令,应该是符合实际情况、造福百姓,而不是限制百姓生存,所以两广百姓若是离开走私就活不下去,那就应该制定相关法令条文、允许百姓出海谋生,但必须要详细规定百姓出海谋生的诸项准则,不能损害朝廷整体利益!”

        赵俊臣先是点头,然后又摇头,道:“这就是晚辈的第二点疑问了,那就是任何时候的法令律文,皆是离不开两处缺陷,一是法令律文总是会有延迟性,二是法令律文许多时候越是完善复杂,相互冲突的漏洞也就越多!堵住了大漏洞,就出现了小漏洞!

        像是两广那般复杂的情况,想要制定完善的法令条文,至少是需要一两年时间,这般长时间的延迟,百姓们早就饿死了!法令制定之后,只怕是钻漏洞的情况更多。

        再举一个例子,陕甘西部一向是民风彪悍,多有马匪山贼的存在,这些山贼马匪皆是装备有强弓利箭,所以劫掠百姓之际也是占尽优势,但朝廷一向是不允许百姓装备强弓的,这般情况下百姓究竟是要违法自保,还是束手待毙?

        若是像杨大儒所言,朝廷应该制定相关的法令条文,在必要情况下允许百姓们使用强弓还击马匪山贼,先不说相关法令制定之后,百姓们恐怕都已经被马匪山贼劫掠过无数遍了……若是某位百姓使用强弓杀人之后,却硬说自己只是击杀了马匪,又该是如何裁定?这里面的条文规定,如何可以不留破绽?还是说,法令制定越多,破绽反而也就越多?”

        顿了顿后,赵俊臣继续说道:“法令条文的延后性与漏洞,并不仅仅是体现在具体执行的方面,更还体现于新事物上!任何一个新事物的诞生,只要是有利可图,就会随之诞生新型的犯罪,但朝廷发现这些罪行需要时间、制定相关法令条文更需要时间……但在相关法令条文制定完善之前,我们是不是就要坐视这些罪行的反复出现?也要任由犯罪人等逍遥法外?

        譬如说,建州女真崛起之前,一直都向朝廷纳贡称臣,商人们与建州女真互通有无之际也并不违背朝廷法令,但随着建州女真越来越强盛、野心也越来越大,对我大明朝已是产生威胁之后,但还没有彻底撕破面皮,这般情况下朝廷是否应该出手阻止商人们与建州女真的商贸活动?

        若是不阻止,是不是就要眼睁睁看着商人们资敌?但若是阻止,又是否就违背了杨大儒的‘朝廷不可干涉法令执行’、以及‘百姓法无禁止皆可行’这两个观点?”

        这一次,杨洵沉默良久,却一直都无法做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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