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张伯道听说此事之后,竟是受到了极大刺激,完全无法认可嘉兴官府的审判结果,认为醉汉儿子乃是犯了恶逆之罪,必须要罪加一等、严惩不贷!
按照张伯道的说法,夫为妻纲、父为子纲,作为一名儿子,若是受到父亲虐待就应该良言相劝,若是无法劝说就应该忍气吞声,若是无法忍耐就应该逃走躲避,但无论如何也不应该出手反击。
最终,在张伯道的极力主张之下,醉汉儿子被判了死刑,醉汉妻子也受了杖刑。
但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张伯道却依然是不依不饶。
首先,张伯道挟以大义,强迫嘉兴府拆掉了一半城墙,以示本地百姓“无脸见人”之意;
随后,张伯道又弹劾了嘉兴知府,认为嘉兴知府治理无方、昏聩无能,造成了该地的道德败坏;
最后,张伯道则是主动辞官请罪,认为自己身为浙江提督学道,总揽浙江的教化与学务,结果治下竟是发生了秀才弑父之事,所以他本人也有严重失职失察的过失。
因为这件事情,张伯道赢得了儒家各方的诸多赞誉,很快就名扬天下。
按照这个时代的标准,张伯道的这般做法可谓是“知行合一”,既是严于律人,也是严于律己,同样可以称之为“君子”。
但通过这一件事,也可以看出张伯道与杨洵的理念冲突,可谓是天差地远、截然不同。
所以,杨洵听到德庆皇帝要任命张伯道为大理寺卿之后,顿时是大吃一惊、反应激烈,忍不住当场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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