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是要杀他,杀人偿命,士可杀不可辱,快判吧,老子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王亚樵本人在法庭上供认不讳,公诉律师立刻露出满意的笑容。
作为公诉律师。往往是一些经验不算丰富,刚刚从业不久的人物的背景,但是这次的公诉律师杨尊宪却不一样,他没有像别的律师那样,一旦成名就立刻离开公检机构,去私人律师事务所赚大钱,而是始终留在公检机构,因为他抱着为民做主的心态在做法律事业。
麦克哈哈笑道:“各位,各位,你们都是社会上有名望的人。我举一个例子。如果你们的孩子或者朋友的孩子,拿着一根棍子试图袭击一个成年人,那么他能不能算作谋杀呢?而且他们在挥动棍子的时候,已经被大人制止了。那是不是要起诉他们呢?如果我们的公检机关总是在公诉这种可笑的案件,那么我认为他们完全是在浪费纳税人的钱。”
杨尊宪根本不理会麦克的胡搅蛮缠,他认定这次他赢定了,人证物证俱在,连本人都承认了,如果他还是输了。他也就可以离开法律界了,哪怕他的对手是有名的麦克大律师,他也自信赢定了。
“我反对,这完全是毫无意义的类比,王亚樵先生是一个成年人,可以对自己的任何行为负责。”
“可他跟一个孩童有什么区别,面对保卫严密的杨先生,拿着两把斧头就要刺杀?这样的智力程度,我不认为他比孩童高多少。他要真想刺杀的话,我相信他很清楚,手枪比斧头更有用。而在上海想买到一把手枪很困难吗?我相信只要有钱都买得到。再说了,王亚樵先生的斧头是哪里来的?我对此表示怀疑,我怀疑我的当事人根本就没有能力提前在大学的礼堂地砖之下藏两把斧头。”
“反对。王亚樵对自己在地砖下埋藏斧头,用来刺杀的事实供认不讳。”
“供认不讳,没错。我的当事人是承认了,他还承认他想要杀人,如果单单一个供认不讳就能定人死刑的话,那么我们还在这里审理什么?为什么不直接枪毙了。为什么还需要法庭?王亚樵说自己埋下了斧头,王亚樵还一直坚持求死呢,我们能因为没有人证就判断证据不足,现在也没有足够的人证证明是王亚樵埋藏下了斧头。所以我认为斧头这个证据本身就存在疑点。”
麦克继续总结陈述:“所以,虽然我无法证明我的当事人是无罪的,因为我自己也无法分辨。但是我坚信,在这件案件之中,肯定大有隐情。第一,我当事人埋藏斧头一事存在疑点,是否是他人所谓,只是假借了当事人之手不得而知;第二,我当事人根本就没有能力刺杀杨先生,他手持斧头不能作为凶器,没有凶器谈何谋杀;第三,我当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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