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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驱逐出城,面壁思过 下 (5 / 6)

作者:公子許 最后更新:2024/4/19 12:47:13
        依律惩处?

        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扰乱治安,若是依《唐律》来判,那就是一个当众脊杖、发配充军。

        若真是如此惩处,说不得坊市之间便会流传出“苛待功臣之后”的风评。

        这种傻事李二陛下自是不会干,他将皮球踢回去。

        “知节,此时便由你会同lt县一同处理,该脊杖的脊杖,该充军的充军。”

        程咬金正眯缝着眼睛打盹,闻言一个激灵,赶紧把头摇的像是拨浪鼓:“不行不行,臣前几日腹胀干燥,排便不畅,蜂蜜水那是一罐一罐的喝,结果过犹不及,这又通畅的过了头,一日十几次茅房……哎呦,说来就来,陛下,臣先退下去趟茅厕……”

        李二陛下脸都黑了,这个老夯货……可也拿他没法,只得厌恶的摆摆手,程咬金捂着肚子一溜烟的出了大殿。

        众人对于程咬金的无赖性子早已见怪不怪,不以为意,心下却是明白陛下这是真的恼火了,都有些惴惴。

        眼见陛下脸色越来越不好看,大伙也知道推卸责任这招不好使了,互视一眼,还是由李绩站出来。

        李绩今年四十二岁,面皮白皙,带有风尘色,下颏有点尖,显得清瘦,配着疏疏朗朗的胡子,气质清朗,更像一个饱读诗书的书生,而不是一个娴于骑射、能够身先士卒冲锋陷阵的名将。但是他的一双剑眉和高耸的颧骨、宽阔的前额,却带着沉着而刚毅的神情。

        他站起来,向着李二陛下躬身施礼,说道:“此事虽不当大事,但牵连甚广,影响极坏,坊间必定非议四起。可若是严以惩处,唯恐有损魏王清誉……依臣之见,不若令各家将当事之人禁足数月,时过境迁,影响自会慢慢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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