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叠报纸递到面前,哥特T的“亚尔夫海姆日报()”印上眼帘。
“你知道最近大家讨论什么事情最多吗?”
在罗兰把报纸完全摊开前,李林说出了答案。
“是‘斯科特案’。”
斯科特案。全称为“斯科特诉弗里契案”。在3个月前,人类工人德雷德.斯科特走进亚尔夫海姆地铁,故意登上一列只为JNg灵服务的列车。但根据亚尔夫海姆交通法律条令,JNg灵和其他种族必须乘坐“平等但隔离”的车厢。由于违法,斯科特先生理所当然地被警察带去喝茶聊天了。
但交通法却与民权法案赋予人类的权力稍微有些冲突……至少斯科特先生认为依据“被统治种族享有基本权力”的JNg神,他有权和JNg灵搭乘同一节车厢。因此他向法院提出诉讼,指控地铁管理部门和普通警察逮捕并关押他属于非法行为。然而由于一些众所周知的原因,法官维尔纳.弗里契认为根据“隔离但平等”的原则,只要公共场所为人类以及其他种族提供的服务设施水准与JNg灵相当,那么强行将他们与JNg灵隔离就是公平的。地铁管理部门和警察不过是在管理范围内执行生效的法律,据此判定斯科特败诉,同时以妨碍正常交通运行的罪名判处罚款300马克,义务劳动一个月。
显然,斯科特先生不可能对此表示满意,于是他又向亚尔夫海姆高等法院控告弗里契法官的判决违法,并且再次理所当然的败诉了。
不过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尽管两次败诉。但这似乎没有给斯科特先生的信心造成哪怕一点打击,或许他单纯的相信亚尔夫海姆是一个法制国家,或许他有着“屡败屡战”的坚韧品质,或许他打算把事情闹得沸沸扬扬,借此唤醒人类的维权意识,用一场街头革命向法院和政府施加压力……不管他是怎么想的。总之,斯科特先生已经再次向高等法院提出了诉讼请求。
但他仍然会败诉。
罗兰完全能预见这个结局,以及那个判决将在亚尔夫海姆司法史上留下何等浓厚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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