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的影响力,远远超出了林霄的预料,不仅是在食堂,他走在学校里,都感觉像是大熊猫一样,到处都有人对他指指点点,这让他无奈至极。
下午的时候,甚至有人跑到了林霄所在的教室,什么跆拳道社,古武术社,网球社,田径社纷纷由社长出面,真挚的邀请林霄加入。
更为奇葩的,还有文学社的社长,这位社长的邀请理由也很奇葩:“那个,林同学,我们有人听到了你在和陆逊比试时说的话,感觉特别有文学素养,有大文豪的潜在风范,邀请你加入,绝对不是临时起意,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
林霄啼笑皆非,将人统统轰走。
因为北科学校的同学们太热情了,林霄也没心思感受这浓浓的人文气息,下午第一节课刚刚上完,就窜出了教学楼,打算先回到公寓好好修炼一会。
不过事与愿违,刚刚走出学校大门,林霄就被人堵住了。
五辆商务车将他围在了中间,下来了十几个身穿黑衣的大汉。林霄不清楚这群家伙是干什么的,冷眼站在原地,等最后一辆车杀到,石晨风从后车厢上面下来,林霄才瞳孔一缩,明白了怎么回事。
“该死的臭小子,还记得我吗?”
石晨风走路一撅一拐,在旁边一个手下的搀扶下,他朝着林霄走来。距离五米之外,石晨风停了下来,脸上露出了狰狞之色,道:“我等了你好几天了,你可终于出现了。”
“一般来说,我打过的狗我是不会去记的。”林霄看到此人,冷笑了起来,道:“但你比较特别,我暂时还没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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