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在警局时,陈世峰说刀子是刺入了江歌的左颈,庭审时,陈世峰说的是右颈。
陈世峰说,“我回忆了一下,如果刺的是左的话,手就要反过来了,不可能刺到左边。”
检方问:“是你看到了医师检验报告后改的是吗?”
陈世峰说:“我是在医师判断之前改的,我在第一次看资料时就觉得很奇怪,无论如何,我的记忆是错了。”
检方问:“你改供词是在医师报告出来之后是吗?”
陈世峰说:“是的。”
我们姑且相信陈世峰说的,致命一刀是从右边刺入,已经穿透动脉。
那么,按此推测,案发时到底是怎么样一个情形呢?
以下为推测:
陈世峰曾说,他曾从背后叫江歌,然后从后面伸手,捂住她的嘴,不让她发出声音。
这是一个挟持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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