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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 (20 / 26)

作者:cplus 最后更新:2021/12/4 23:35:29
        关于逃逸和毁灭证据,陈世峰是这样说的:

        离开案发现场后,他大概走了50秒,看到一个建筑工地,就在一个土堆那里,将刀刃埋入其中。

        截止目前,警方仍未找到作案刀具。

        埋完刀之后,他打开双肩包,换上其中的衣K。

        然后坐车回家。

        快到家的时候,他将脚上的红鞋子脱了下来,扔在路上,光着脚回自己的寓所。

        11月4日,陈世峰将作案时所穿的K子和帽子扔到家楼下垃圾场。

        11月5日,他把作案时背的双肩包扔到了上野公园。

        之后,他被捕。

        注意,陈世峰如果不是有计划、有预谋杀人,而只是突发X杀人,他是不会分批处理掉作案衣物和凶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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