艹哦!乔孟笛忍不住爆粗,结合发生的种种意外,这个推断似乎是合理的,原主确实是因为坚持要离婚,无果,所以才走上不归路,不是么?!
抗拒联姻的代价是身心、乃至与之相关的一切都被钳制。这一点乔孟笛今天已经亲身经历过,她是相信的;而原主妄图逃脱命定的联姻,代价则是——咔嚓!乔孟笛被脑海中这道清晰的声音吓得一阵激灵,自己穿书的情况,有点像是换角的感觉。
看来,要活命的唯一出路就是安分守已地和姚池玥结婚。
不愧是狗血!艹了艹哦!
现在,原主所说的“请你好好活下去”忽然很好理解了,乐安天命地接受安排的婚姻,才能苟命。
按理说,这对乔孟笛而言并不算难,她本来就喜欢女人,而且,姚池玥实在非常、非常对她的眼,尽管,她那句“我不喜欢女人”,怎么听怎么不爽,不过嘛,人也不是不会变,就算她不变,退一步来说,也比脱离乔呈镕的掌控好一百倍。
再说了,就算侥幸退婚成功,在乔呈镕手里,应该有的是其他的“姚池玥”,他就是要女儿听从他的安排,去过他所谓的顺遂人生,要是下次被送去跟男人联姻——
鹅惹!乔孟笛不敢想下去,看来林邻凤是对的,姚池玥那种对象整个鹭州也没几个。
想清楚之后,乔孟笛决定不再做无意义的抗拒,也不打算再枉费心机退婚、逃跑。
结婚苟命。躺下去之前,她有了这样的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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