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曌想要收购纳法唐恩手中的电影版权,不是为了进军什么好莱坞。
说实话,除非是投资史蒂文的电影,不然的话好莱坞的票房红利其实很一般。
一部超级电影的投资一亿多美元,拍摄、制作到上映周期长达一到两年的时间,票房利润能够有几千万美元,已经是大赚了,而这几千万美元的票房利润还需要进行切割。
而更多的可能X是,仅仅只是票房还无法收回成本。
需要通过周边版权b如说游戏、电视剧版权,以及周边产品来盈利。
而这类周边版权与周边产品基本上就属于大公司的专属红利。
小公司或者个人投资者想要获得这些红利几乎不可能。
如陈曌这样,哪怕是再有钱也难以真正的涉足好莱坞的真正赢利点。
所以陈曌压根对投资好莱坞电影没什么兴趣。
哪怕陈曌、史蒂文和拉斯法投资过一部电影,可是那更多的是兴趣。
能够赚钱最好,即便赚不了钱,也不妨碍三人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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