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天没有开口,只是看着慕容强审理百姓的案子。
此时,大堂之上站着两人,其中一人四十多岁,不过看起来更老一些,更憔悴一些,身材也偏瘦一点。
另外一人二十几岁,长的要壮实许多。
慕容强看了他们两人一眼,问道:“谁是原告啊?”
这个时候,年长男子站了出来,道:“大人,小人阿四是原告。”
慕容强点点头:“阿四,你要状告何事?”
阿四既然是原告,另外一人肯定就是被告了。
阿四道:“大人,小人我是做油炸生意的,今天中午,这狗子来我的店铺买油饼,我找了他几文钱,可他偏说小人没有找他钱,要我再找,小人做的是小本生意,几文钱也是钱啊,怎么能再找他一次,我们两个人争执不下,这也才找大人评理的。”
阿四说完,那狗子立马跳了起来:“大人,别听他一派胡言,他分明就没有找我钱,想要私吞我的钱,小人也是个穷人,几文钱也是钱啊,请大人为小人评理。”
两个人为了几文钱闹上了公堂,这种事情看起来简直不敢置信,至少在长安城是没有人这样做的,去了大堂说这事,长安城的百姓都觉得丢人。
而此时外面的程处默、尉迟宝琳等人,更是撇起了嘴,他们平日里打发乞丐的钱,都不是用几文钱来算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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