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根据蛛丝马迹,以为找到了嫌疑人,结果却没有任何证据。
安母被安父家暴的事,警方已经得到了证实,她确实有作案动机。
可问题是,作案工具是什么?
虽然事后,医生在安父的后背脊柱的位置,发现了一个小米粒大小的针孔。
但,警方搜遍了安家,却没有发现任何一个符合要求的作案工具——长针、亦或其他尖状物体!
找不到作案工具,警方这边反复问询了安母,安母数次的回答,基本上都是大同小异,可以排除说谎的可能。
另外,还有一个小小的当事人,也在“无意间”给安母做了证人。
三岁半大的孩子,按照法律程序,他的话,是不能取作证据的。
但,有的时候,似这个年龄段的孩子的话,反而更有可信度。
因为大家都知道,三四岁的孩子,还没有学会说谎。
他们又有了一定的语言、观察等能力,反倒能够比大人更为真实的说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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