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音刚落,他们脑袋上方突然亮起一盏明晃晃的大灯。
刺目的光亮让萧洒不适应的眯起瞳孔,再次看向男人。
男人五官分明,反光的大耳圈微微颤动,整体感觉比那些所谓的明星网红还要娟秀,不多却有股子很特别的味道,裸露在外的脖颈、手臂皮肤都很白皙,感觉像是经常做保养的那种。
“我姓天,天弃的天!你应该听说过吧!”
男人扬起嘴角,露出两颗好看的虎牙。
“不认识,别挡道!”
萧洒怔了一怔,粗声粗气的低吼,试图用这种彪悍的方式展现自己的凶猛。
“好呀,路就在脚下,你过去吧。”
男人吐掉嘴边的烟卷,双手环抱胸前,背靠墙壁,貌似让出面前的空位,但萧洒却没敢挪动,对方越是风轻云淡,他就越觉得此地无银三百两,非亲非故,这人脑子有病好端端跑这小胡同里跟他偶遇?这事儿哪怕傻子都不信。
“踏踏..”
思索中,身后的脚步声由远及近,萧洒听得出来这就是刚刚冲他开枪那人的步伐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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