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闹人,这个年纪的小孩简直一个毛病的都没有,单纯的好玩,韩临简直寸步不离,等孩子睡着了,就去翻书架里的诗集,摊在膝上给点点找大名。这小名还是太像狗。
半月下来,韩临读的诗比前半辈子见过的加起来都多,他记下好几个满意的,拿给乳娘炫耀,说红袖以后再有孩子,我不会再像这回一样手忙脚乱了。
乳娘说红袖小姐哪里是能再生第二个的人,身体不好,又有自己的事在忙,更没必要为了男人的心,一个接一个地生。男人也不是个个都喜欢小孩的。
说完乳娘就觉得青年情绪低落了,只见他偏头摸着耳上银圈说:“是。”
韩临也试着讨好过挽明月,他不喜欢孩子,可韩临记得他从前说过喜欢狗。
韩临记得清楚,第一回是他指责挽明月情债太多,他怕挽明月着恼,于是抱了一只小狗回来,挽明月看上去很高兴。
后来一惹他不高兴,韩临就抱回来一只狗,想让他高兴。总吵架,于是养了好几条,韩临很乐意和挽明月忙忙乱乱的,觉得那才算个家。
现在想想,他的做法与生孩子让丈夫高兴差不多,只是挽明月不喜欢孩子。也正如孩子留不住男人不在妻子身上的心一样,挽明月并不吃狗这一套。分开之后挽明月甚至一条小狗都没给他留。
乳娘不知道哪句话惹他神伤,猜是他在替红袖担心自己从未谋面的那位姑爷,连忙补救:“不过大多都还是喜欢的,姑爷常常写信来问小姐现状,就连上官楼主那样公事繁忙,也常来瞧小孩。”说起上官阙这个好例子,她不免又提了几嘴:“想不到吧,上官楼主带孩子很有一手。明明只是中午晚上回来看一会儿,点点在他手里却一直很乖。”
韩临撇嘴,并不接茬。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