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属于辽朝的奉圣州的草原上正有一队大宋的骑兵飞驰,隆隆的马蹄声仿佛行军的战鼓,在草原上奏响雄壮的乐章,赵祯坐在奔驰的马背上心感慨,也许这才是最原始的战鼓。
天地是那么的宽阔,一望无际的草海仿佛让人的心x也变得无b高远,任何琐事都不能打搅到自己,攻克奉圣州已经月有余,这段时间里赵祯明白了历史上为何有的皇帝酷Ai领兵作战。
这种纵马飞驰刃敌酋的快感确实会让人上瘾,即便是原本温尔雅的赵祯身上也浮现出越来越多的杀意。
杀戮是人最原始的本能,这是祖先遗留在后世子孙身T的基因,通过越来越多的杀戮,隐藏在人心最原始本能的被开发出来,难怪原先禁军的猛士很难融入到普通人的生活之。
一只灰褐sE的草原野兔可能是被雄壮的马蹄声惊动,飞快的从草甸子里窜出,速度之快仿若一道褐sE的闪电,即便是在疾跑的它也能快速的腾挪,如一只迅捷的JiNg灵。
嗖……一支利箭准确的S了它的身T,把它直直的钉在地上,发出无力的哀鸣,身T还在迅速的cH0U搐。
赵祯白了一眼身旁的狄青,无奈的放下的弩箭,在马背上使用弓箭就是b弩箭要来的敏捷准确,骏马宝弓天生便是良配。
给自己找了个借口赵祯便把弩箭收起来,带着狄青打猎一点乐趣也没有,所有的目标都被钉在地上,四周的亲卫更是憋着一肚子的笑意,算了,谁叫是自己对狄青说不要下留情的。
狄青策马飞驰,在路过野兔的时候弯腰捞起地上的箭枝,整个动作如燕子掠水,轻盈灵动,很难想像这是一个壮汉所为。
“果然是朕麾下的猛将,这S兔子那叫一个JiNg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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