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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我为自己代言(上架感言) (3 / 9)

作者:浙三爷 最后更新:2019/11/1 0:36:55
        我被送往医院,那司机送我去医院的时候,还一边听音乐一边摇摆身T,浑然不把我当一回事,医生说还好,骨头没事,就肌r0U伤到了,休息几天就好。

        我疼得不能上班,大学毕业的领班跟我说,你应该去要误工费。明明是他们的错,害得你身T疼不能上班,况且误工费又不多。

        于是我去了,要的不多,一百五十块钱,因为我三天不能上班,一天工资五十块。

        结果超市里十几号员工把我围住,指着我鼻子骂我这外卖仔不要脸骗钱,b迫着我签下协议书,要我签字画押,说拿了这一百五十块,哪怕Si了也跟他们没关系。

        我拿着一百五十块钱,丢失了人生中全部的尊严。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我这人不如一百五十块钱。

        于是我辞去了这份工作,我躲在被窝里哭了一夜,这次不为痛苦,为我的尊严。

        从那天起我告诉自己,谁也别想再踩在我头上。

        我用全部的工资,买了人生中第一台笔记本电脑,开始给人当枪手写字赚钱。所谓枪手,就是署名权归别人,别人分我一丁点钱。

        我到现在还记得我的第一笔稿费,那时候我写了十万五千字,拿了四百二十块钱的稿费。

        大家一听肯定觉得很不可思议?十万五千字,那该写多少时间才能写出来,十万五千字,那是不是相当于写二百一十篇作文,也就是说,写一篇作文,只能拿两块钱,更何况这二百一十篇作文要连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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