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慢条斯理地梳理头发时,始终是不发一言,仿佛这屋里并没有他人。
他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却是很明白地把她当作那个死人的替身,不管他后来是否承认。
如果那个时候的她有某种叫所谓“尊严”的东西,如果那个时候的她有她现在的经历和觉悟,知道现在的她所知道的一切,大概是不会作出同样的选择的吧?
但是“那个时候的她”是16岁,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和大脑,青春恋爱病末期。
每一个夜晚,他的气息总是一丝一寸地自墙壁的缝隙中滑过来,让她无法甘心辗转难眠。于是不由自主地越过那十二步的路程,去到那一切痛苦和快乐的发源,她的应许之地。
要解脱,便只有在黑暗中融进他更深的黑暗。
时间再一次证明了它的威力。
久而久之,这种难以忍受的痛苦竟也慢慢地变成一种麻木的习惯。
到了后来她已经可以有意识地忽视那个横亘在她们之间的幽灵,将她和他之间被执念完全扭曲的相处之道看作是理所当然。
月满常想,或许就是这样才让她的思想逐渐地松懈,忘记了演员本人并不是他所忠实扮演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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