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国际奥委会才修订了《奥林匹克宪章》,首次明确其在促进女性参与体育运动方面的责任。[1]
而这两个年份的间隔,是100年。
女性参与体育运动,得以在奥运会上比赛,有什么用呢?
谁没听过“女生不能做这个”、“女的跑不快”、“女的锻炼没有用”?
谁又没被奚落“现在男女已经很平等了”、“放在以前你都不能上桌跟我说话”、“女的就是事儿多”……
刻板印象累累。
它很有用,因为这是女性出现在世界面前的盛会,是一场可以让其发声、树立强大女性形象的极佳场合。
女性是自强自立的。
它可以提升女性的自主意识,培养其不怕困难的韧性,也能消除自古以来全世界皆有的关于女性的负面刻板印象,激励女性多多参与体育事业。
这些都有利于推动性别平等、妇女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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