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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节民政工作 (1 / 16)

作者:吹牛者 最后更新:2024/2/7 11:59:14
        第一百零一节民政工作

        马千瞩说:“过去这样规定有从权的考虑。当初我们摊子,不宜搞得太细,各单位都是一专多能――也是为了提高效率。现在既然要搞制度建设,吴委员和大家这么提出来很好。”他顿了下,“这件事情可以在元老院的会议上提出来审议。”

        文德嗣皱了下眉,想说什么,但是没说出来。

        会议上接着又就一系列的后续问题进行了讨论,特别是何时对海南全岛施展占领的讨论。实际占领必然牵扯到驻军和干部配置的问题,这两者现在暂时都很缺乏。经过讨论会议作出决定,先占据澄迈-琼山一带,控制海南出入口岸,然后再逐一对全岛各个州县进行实际占领。

        “这样的话,岂不是还要扩军?”有人在下面窃窃私语。这次战争结束之后6海军总人数过万人。原本在企划院、元老院和政务院里就有一种声音,希望战争结束之后进行裁军,将海6军人数缩到一个较为合理的范围,或者至少使得军队的规模不再膨胀。

        现在要占领全岛,海南全府有州县十三。除去临高之后,每个州县至少要派驻一个连的驻军,全岛就需要十二个步兵连的基本驻军。这样一来,6军不但不能裁减,还得增加一部分才能够用。不仅元老院和行政官僚体制内的人员不愿意看到6军的进一步膨胀,海军同样也不希望在人力紧张的状况下6军急需蚕食有限的人口资源。

        “不需要扩军。”马千瞩说,“利用现有的兵力就可以了,我们实际上用不着每个县都派驻一个步兵连。”

        “不派驻军,我们的统治权建立不起来啊。”没有武力作为后盾的政权显然是不能行政下乡的,而行政下乡这是他们最为看重也是竭力推行的一点。

        光靠远处的威慑力就无法有效的行政,少量的干部根本不能沉入基层,一旦触及到地方势力的核心利益,就会被地方势力用暴力或者非暴力的手段“挤”出去。进行一次二次的报复并不能产生长期性的效果。最后就只能对地方势力让步:通过出让部分行政权力来换取地方势力的合作,保证纳税完粮。这无非又是在重蹈唐宋以来政权不下乡的覆辙了。

        早在第二次反围剿作战之前,中央政务院就专门组织民政委员会的人员,对战后如何在尽量少派驻军队的前提下保证派出干部能够在当地有效的作为进行了研究。

        进行这项研究的人并不是军人,但是研究人员对日本人在东北和华北的治安战和建国之后建立基层政权、肃清土匪的行动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之后得出了如下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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