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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节g臭他 (3 / 10)

作者:吹牛者 最后更新:2024/2/7 11:59:14
        举止文雅,爱干净,又能读能写,说起话来又是大道理套着小道理,天理人情滴水不漏的文章……苟承绚认为他并不是什么“机工”,而是个读书人出身。

        只是这个读书人太过与众不同,他即不炫耀自己是个读书人,还能厕身于这么困苦的环境之中――要知道东家老爷每个月都给他十两银子的个人开销,至于用在“办事”上的费用,每个月也有几十两,最近几个月,甚至有几百两银子的时候。

        在这个经手三分肥的观念深入人心,甚至是公开的规矩――连大户缙绅人家也都默认自家仆役采买的时候拿回扣,虚报数额。郝元很可以在过手的银子里拿些个人的好处。

        即使他真得很清高,不愿意从中获益,每月十两银子的开销也足够让他在城里找一处像样的房子,再找个女人服侍自己――要知道一个衙门里的师爷一年的束脩才不过一百二十两。

        郝元却毫不在意的住在这破屋子里,每天吃糙米杂粮煮得饭,菜,都是附近几个村的村民送得――他平日里给村民代写书信、文契,念念官府的公告。要说荤腥,都是最便宜的江边的臭鱼烂虾,从没见过他吃肉。

        苟承绚派人悄悄打听过郝元在这里的事情。知道他在周边贫民的口碑非常好,大家都尊称他叫“郝先生”。

        郝元平日里替人“代书”,他不但字写得好,而且内容也写得周全、得体。有些人遇上疑难问题也来问他的意见,他总能给出非常合适的建议。他也主动走出去,到各家各户的破房子里去串门。有时遇上有人病了,家里人手不够,他就成宿在那里守护着。抓药没钱,他就掏自己的腰包。谁家有了过不去的难事,他也是总是尽可能的帮忙。

        老百姓的心眼最实在。谁对他诚心诚意,他就会把心掏给你。郝元是他们心目中的“圣人”,他们喜欢他,尊敬他,越来越信任他。在整个南下洼他都有很高的威望。

        苟承绚对这个人很不放心――他信奉的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他苟承绚也吃过大苦,受过大难,当那是被逼无奈,为了报仇雪恨,是仇恨支撑他挣扎到现在。何况只要条件允许,他也绝不会放过送到手里的银子,让自己好好享受一番的机会。

        一个人无欲无求,不贪图钱财和享受,安于贫困,却又愿意处处与人为善,助人为乐,只能说明他所图甚大――苟承绚好歹也是读过几本史书的。他多次在东家面前说过此事,然而东家总是不置可否,高深莫测的一笑了事。让他摸不到头脑。或许只能说是上位者和下位者之间能够理解的东西不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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