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四节机构改革(二) (2 / 10)

作者:吹牛者 最后更新:2024/2/7 11:59:14
        草案的第一部分是关于元老院的地位、元老院与国家的关系、元老院与政府的关系的阐述,这是过去从未有过的。

        由于牵涉到国体,相当于修改宪法,所以又叫《共同纲领第一修正案》。

        在第一修正案中,元老院不再是他们亲手建立的这个国家――不论它是叫“大宋”还是“元老院统治下的人类帝国”――的最高立法机构,而是超然于整个国家之上的最高权力象征。

        “元老院是一切的根源。是天命所在,是国家的象征,是最高权力的体现。

        “元老院拥有世俗和宗教的最高权力。

        “元老院是国家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

        “元老院拥有一切事务的最终裁判权

        马甲铿锵有力的宣读着这华丽的辞藻,钱水廷心里一动,这可不就是刘翔的那套“元老院就是皇帝”的法吗?不过这里把元老院抬到了近乎“神”的位置上了……

        具体到体制上安排,新政体废除了旧有的元老院-执委会的体系,采取了一套新得体制。

        在新体制下,元老院不再是议会,而是作为国家最高权力的象征和最终裁决者。地位近乎于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专家会议”。

        元老院主席是元老院国家的最高领导人,也是元老院的领导人和象征。主席的权限包括任免武装部队指挥官、仲裁庭庭长、内阁首脑;宣战或宣布停战;协调国家三权机构领导人之间的关系;颁发委任状,在政府首脑有渎职行为或议会认为其政治上无能的条件下将其罢免等等。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快捷键) <<上一章 举报纠错 回目录 回封面 下一章>> (快捷键→)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