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还是在现场抓到的四十多个乞丐的口供更有价值一些。
慕敏命令道:“把审讯科乙组的人派去看守所,现场审讯。”
审讯科甲组是从临高带来的归化民警察,乙组是皂班留用的衙役――是专门涌来干严刑拷打的活计的。
审讯被捕的乞丐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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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敏又审了几个顶包的,声称冲进会馆打死潮汕商人的就是他们所为。至于原因,都说和潮汕商人有仇。至于具体是什么仇,却都是如出一辙,不是抢了他老婆,就是奸了他女儿。至于一口咬定自己打死人的:足有六十出头,衰老的身子都佝偻了。看他颤巍巍的样子,慕敏心想这顶包还真不讲究:连个起码的诚意意思都没有。
她不知道本时空的司法实践在很多时候纯粹是形式主义的,死了人就要抵命,至于抵命的是不是凶手,官府其实并不关心。历朝历代都不允许顶包替罪,然而没有一个朝代能杜绝。明清的广东由于械斗成风,官府在处置大规模骚乱中允许顶包替死已经成了司法上的潜规则。
口供都是预备好的,顶包者只要上堂背一遍就是,谁也不会挑剔其中的不合理之处。
这种套路化的口供毫无疑义,难怪林佰光对她说“不必问”。
看来,还是在现场抓到的四十多个乞丐的口供更有价值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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