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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节善后和收税 (2 / 9)

作者:吹牛者 最后更新:2024/2/7 11:59:14
        广州的财政开支可就指望着抄家财。

        可是这财得得隐晦,得让群众满意,不能睁着眼睛说瞎话――那样的吃相可就太难看了。

        梁心虎自然明白他的意思,他笑道:“好嘛,你这是搞公务员面试啊,既然这样我就说得更详细些。”

        具体的措施是坚持一户一案,不打统账。张三的亏欠,用张三的财产清偿,不挪用李四的财产;对于亏空严重的,资不抵债的,采取比例清偿制;最后,采取无限责任的追偿制度。

        “……大明没有有限责任的概念,我们采用无限责任的追偿也是符合习惯法的。而且从司法实践来看,本时空的商人大多是家企不分的,要搞清楚什么是家庭私产什么是企业财产几乎是不可能的。何况他们的财产很少现金,大多转化为土地、房屋之类的私有不动产,搞有限责任太便宜他们了。虽然有限责任公司是未来的趋势,但是现在搞不了也没必要搞。”

        梁心虎说完,又说道:“我这些天看了看情况,觉得我们的普法宣传还不够。”

        广东土著,尤其是普绅和商人们最大的恐惧还是他们对元老院的法律和行事方式一无所知,他们不知道元老院到底想要干什么,做这种事到底是为什么。

        即使他们早就知道澳洲人重信重法,但如何个做法让他们摸不着头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犯忌违,从而很容易造成各种不必要的误会。如果在执行公务时抓了某势力的人,原本并不是针对这个势力、这个团体、这个族群,仅仅是这人犯了法了而已,但由于他们脑子里压根没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概念,或者不明白为什么犯这种放在大明是鸡毛蒜皮或理所当然的事情会被罚,于是脑补出“是不是元老院想拿我开刀啊?”、“是不是我无意中得罪了某元老啊?”等等,最后很可能会演变成逃跑甚至抵抗的生。

        “前几xs63梁心虎来广州原是名不见经传的普通元老,除了负责元老吃喝拉撒警卫的市政府总务科人员之外,归化民里几乎无人认识他。>≥这些年来他一直负责巡回法庭的工作,每个月按部就班的在海南大地上巡回,到了县城或者市镇上便开庭审理案件。

        案子大小不一,从小孩在柴堆上撒尿造成的民事纠纷到行劫杀人的刑事案件,几乎无所不包,要说情节也不算太复杂,他这个科班出生的法学专业毕业生应付起来不算难。

        不过,眼下到了广州,案件的复杂程度就呈现出几何级增长了。法务省和刘翔的要求是一样的,通过案件审理,将元老院的“法制精神”宣传出去,特别是民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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