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到迷香,不是劫财便是劫色,老仇是个又穷又老的挑夫,干不动活了在这里卖茶看棚子,既没有色也没有财,图得是什么?莫非真得是为了偷窃杠棒?
两人一交流案情,觉得这是个重大发现,便叫丢了杠棒的挑夫过来辨认,果然是他丢失的!
有人这么大费周章的盗取这么一根不值几个钱的杠棒,不可能是为了把它沉到河底,之所以要这么干,实际上是在“毁尸灭迹”。两人判断,这根杠棒很可能和无头尸案有关。
有什么用呢?李镇国心里一动,莫非是搬运尸体用得?
这个想法,不仅他有,在场的几个警察都起了类似的念头,不由自主的把目光投向了杠棒。
这是一根普通的竹杠棒,使用日久颜色油光锃亮已近暗黄色的杠棒,摸上去不但表面十分光滑,还有一种油腻感,这大约是因为挑夫经常帮猪行挑货的缘故。可是这么一根光滑的几乎有了“包浆”的杠棒又在水里泡了大半天,就留不下什么痕迹了。李镇国翻来覆去的研究了半天,把培训和跟随慕敏、乌项等人学来的鸡毛蒜皮搜肠刮肚的都翻了出来端详,也没从杠棒上看出个子丑寅卯来。
旁边的李子玉看得真切,他看到那石头和绳子还丢在一边,忽然灵机一动,说:“李同志,那捆绳子还没看呢。”
这么一说,大伙才意识到把绳子给忽视了。高重九赶紧把绳子捡了起来,绳子**的,棕麻混着竹条子编的,非常结实。老崔说没错,这就是挑夫们常用的绳子。
绳子虽然从水里捞出来,然而入手依然油腻腻的,显然这玩意肯定是杠棒上的原配,挑运猪肉年深日久变成这样。李镇国问了丢失杠棒的挑夫,他说这绳子就是自己的。
绳子多年来浸透了猪油和血污,已经完全发黑,乍看上去什么都没有。李镇国举起绳子在日光下仔细端详,却发现了端倪,在看似完全发黑的绳子上,却有新鲜的污痕。李镇国和高重九都不敢肯定这污痕就是人血,好在市局里澳洲人有办法能鉴定这是不是人血。如果是,那毫无疑义便是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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