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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节谜团 (1 / 8)

作者:吹牛者 最后更新:2024/2/7 11: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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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凶手在整个过程中不但思考缜密,而且设计巧妙。。行事更是镇定自若,在巡警发现弃尸之后还能重新回来收取,继续原计划;甚至在仓皇逃离的时候,他还不忘利用枕‘波’园后‘门’的特殊设计,重新锁好后‘门’。此人的胆大妄为可见一斑。

        以他藏匿尸体的手段和将王秀珠伪装成自杀的手法来看,此人对传统衙‘门’的办案思路、手法非常熟悉。要么是累累前科的老江湖,要么自己就曾经是公‘门’中的捕役。

        从凶手未动王寡‘妇’家的纹银来看,此人杀人并不为图财,图财害命的惯匪也不会处心积虑的处理尸体,他采用的种种手段都是在竭力掩盖案情。

        凶手对路径的熟悉,对山陕会馆的,应该是本地人或者在广州长期生活过。

        刑警们根据他们搜集到的各种线索,大致勾勒出了凶手的形象:年轻男子,年龄大在25~30岁之间,无须,长相斯文,从举止看很可能是读书人。身高160~165厘米之间,脚长大约24厘米。身手敏捷,可能身怀武功。会说广州官话,熟悉本地情况,很可能就住在广州。

        仅有这个形象,自然是无法通缉抓捕的。刑警们还需要更多的线索。这时候送来了仵作的验尸报告。

        广州的一府二县的仵作都留用了――虽说他们技术简陋甚至多有错谬,好歹也是几百年来经验的积累,在没有培养出自己的法医之前就暂时只能靠这些人了。

        仵作不但属于皂隶贱民,因为工作的关系更是人人避之不及,所以基本上家族内部世代传袭,经验的积累是有的,说到理论基本上是靠一本《洗冤集录》。自然满足不了刑侦工作的需要。特别是不能解剖尸体使得尸体检验效果大打折扣。为此不得不请刘三权充法医来执刀。

        现在送来得验尸报告就是这么一份经过双重检验的‘混’合报告。结论是死者是个中年人,尸体上没有衣物留存,年龄大约在四十到五十岁之间,身材矮胖,手足部皮肤细腻,生活优裕,不是劳动阶层出身。最让人吃惊的是死者的‘生’殖器竟然被人齐齐割去,手法干净利落――报告注明:是死后割掉的。

        乌项看到这里吃了一惊,死者还被人割去‘生’殖器――这是多大的仇啊!再往下看,死因是斩首。不过,解剖的结果发现其胃中留存有大量的酒‘精’,结合尸体身上并无外伤,应该是被人灌醉后杀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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