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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四十一节除旧布新(四) (6 / 7)

作者:吹牛者 最后更新:2024/2/7 11:59:14
        “组织处只是批复给我们五个法院的建制,可没说具体的法院级别和用途。这个自由还是在我们法务省的手上。”沈睿明说,“法务省研究之后,决定先设南海、番禹两个基层法院,再设一个广州市中院。这样大致和过去的一府两县相对照,老百姓接受起来容易一些。”

        “其他各县呢?听说组织处也批了。”梁心虎追问道。因为最近各县都有不少案件积淀,除了重案照例解赴广州审判之外,各种小微案件和民事案件只能按照老办法,由各县县长进行审理。

        结果新成立的县政府,等于又回到老路上去,各县县长便各自制定日期,或者初一十五,或者每周周几“放告”。告状的都挤到县政府去,虽然不下跪不打屁股,但是本质上和大明的县令审案没什么两样。

        县长们,不论是元老还是归化民,其实对元老院的法律体系都所知甚少,全靠法学会编的几本手册,案情略微复杂一点便难以为继――特别是民事案件,其中纠缠夹杂的事件甚多,仅仅要把事实调查清楚便破费脑筋。若是元老还好些,起码都经过现代法律的熏陶,多少看过法制节目,基本的法制概念和精神是明白的,审起来多少还有些调理。归化民县长,要么口含天宪随心所欲,要么循例把案子又交付给下面的留用书办或者刑名师爷。这些乱象都经过政治保卫局的汇报汇集过来,要求“司法进县城”的呼声一时间变得很大,这也是为什么组织处和干部处突然对司法口如此慷慨的原因之一。

        “每县一个法院我们现在还做不到。”沈睿明说,“我看得等广州的司法培训班第一期毕业之后才能大概满足几个重点县。法学会也考虑到了,所以五个法院的编制,除了刚才我说得三个,接下来一个就是广州特别区巡回法院――专门派遣巡回法庭在各县巡回审理。这样可以保证审讯质量,同时也减轻地方行政部门的压力。”

        “第五个法院呢?”

        “第五个就是海事法院。”沈睿明胸有成竹,“这也是个重要区域。”

        梁心虎点点头,这样安排的确很合理,兼顾各个方面。但是他还有些担心:

        “这样设置是没问题,但是我们有这么多元老去负责吗?就算你又当检察官又当法官,我们个个都是一专多能身兼数职。元老还是不够用的。这些机构又不能空设,必须用归化民司法干部去填补。说实话,计划书上提到的6o天成班出来的法官,不管我怎么想都很难认同啊。原时空一个成熟法官得经过至少18年的基础教育,还得有1o年的实践经验,更不要说现在法治情况比旧时空不止复杂十倍。”梁心虎说出了他的忧虑,“刑事案件好说,能拿来审的慕敏那边证据之类都会准备好,除了一些特大案件,需要元老来作检察官,一般情况下归化民照本宣科即可。但是民事案件就不一样了,本时空来打官司的土著,虽然知道证据的重要性,但是往往拿出来的证据要么不全要么根本和所需要证明的事实无关,基本上都要我们法官自己去收集证据。就拿前几天的租房纠纷来说吧,我让手下人去查当地的民间商业习惯,好说歹说才肯配合,费时费力不说,往往还拿不到真相。搞这些成法官真的能胜任这些工作吗?”

        沈睿明很清楚梁心虎会有这方面的疑问,他解释道:“关于民事审判这件事,我看我们得转变一下工作思路。在临高乃至整个海南,我们在社会各方面都是有压倒性的优势的,民事案件不多,即使有,因为我们对基层政权的控制,各项工作开展都很方便。但是到了广州这样的新解放区,情况就大不相同,依我看,原时空的方法水土不服,不如用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所使用的马锡五审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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