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会说漂亮话的人,他的内心,永远都是戴着面具的。
一会儿“兄弟篮球”,一会儿“家乡篮球”,借口多多,理由多多,詹姆斯个人能力超强这不假,甚至史上,他都是名列前茅的绝对天才。可惜,他永远也不是一个纯粹的篮球运动员。
所以唐潜不贬低他,却也不喜欢他。
詹姆斯突破进去,撕裂慈世平的防线,脚步一踏,就在罚球线内一步,高高飞天了起来。
这是他的成名技,招牌动作,配合超人的T格和变态的弹跳,直轰对方的篮筐。
很多伟大内线球员,都被他这一招给“蹂躏”过,譬如拉希德.华莱士,譬如阿玛雷.斯塔德迈尔,譬如凯文.加内特,譬如蒂姆.邓肯,全都如此。詹姆斯的这种扣篮,的确有独到之处,别人想学也学不来,没那种身T素质。
而且这个扣篮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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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为什么说唐潜不喜欢前者?并不是因为所谓的“决定一”,毕竟这是球员自己的选择,良禽择木而栖,水往高处流,极其的正常。他真正不喜欢的反而是“决定二”。
这个“决定二”才是詹姆斯本质的真正T现,他是商人,他是功利者,他是聪明人……但他永远也不是唐潜心目中的伟大竞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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