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唐潜祭出了自己的本场b赛第十次盖帽!
送帽者,纽约3号,肯扬.马丁!
泰森.钱德勒捡到了球,二次进攻,篮下小抛手投篮,而情况和马丁无差,“啪”的一声,又被那个东方巴掌给轻松扇飞。贾米森拿到了球,然后传球给了史蒂夫.布雷克。史蒂夫.布雷克运球推进。
这里就看出了他和史蒂夫.纳什的能力差距了,同为1号位,同为“史蒂夫”,这个史蒂夫无论是传球还是推进速度还是掌控时机还是视野,都和后者那个史蒂夫,存在着巨大的鸿G0u。
说句难听的,真有点全方位的落差,不在一个层次上。
如果是史蒂夫.纳什,那肯定会在这个防守反击中看到3~4个传球位置,想到3~4种传球方法。但史蒂夫.布雷克,他做不到。这就是**lU0的个人能力限制。
不是他不想打得更好,只是他做不到罢了。
同样的身T素质,他和纳什的差距,却如此之大,足可见篮球1号位的“核心能力”,并不是身T素质和运动天赋。
浪费了快速防守反击的机会,那最终就只能变成阵地战了。而相b前者,阵地战对于T能的耗费对于JiNg力的耗费,不知道大了多少倍。且阵地战的进球难度,也和快速防守反击,不在一个次元上。双方都落好位,摆开阵型,然后攻防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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