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1280章 正义 (4 / 7)

作者:风无求 最后更新:2020/2/1 5:10:31
        我钱好好放在我自己手上,我还能去g别的、我还能去消费,没有好处,我凭什么要借给一个我不熟的人?

        要是能够找到不需要利息就借钱的人,那人们为什么要去借高利贷呢?

        欠债不还、以命相偿,当然也是违法的,但当债权人已经主动表示不要利息只要本金了,法官却不予以保护。

        这种行为,如果真的出现在现实当中,肯定会造成一个及其恶劣的后果,就是社会上很多人都会拒绝借钱给别人。

        这会影响社会整T的经济运转效率,也会害了很多真的急需钱救命的人,因为他们借不到钱了。

        很多年以前,就有过这样一个案例,说某地有个人扶了一个被车子撞到的老太太、后来那个老太太说自己是被那个扶她的人撞的。

        当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件事是真的,但法官最后还是判了那个扶人的人赔钱。

        正义吗?

        最起码法官宣判的时候他觉得这个是正义的。

        否则他不会那么判。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快捷键) <<上一章 举报纠错 回目录 回封面 下一章>> (快捷键→)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