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副楼主眼神真好。”挽明月半掀眼皮:“都认识十年了。”
挽明月的头发,浓黑柔亮,放在最美的女子身上,也是难得的一头青丝。十多年前他就知道,养得用了些心,成年后头发全挽起的次数也很少,往往都披留着半数。
韩临笑了两声问:“你今天没事做?”
“都不要紧,一个上午就能解决。”
挽明月枕着大腿,张眼看他裸露的上半身。韩临身上没几处好皮,错综复杂的伤里,有一道半指长的疤在左腹,较之别处,色是一看便知折腾很久的浓褐。两年前挽明月为它焦头烂额,他记得它的形状,记得它皮开肉绽迟迟不弥合,记得他亲手缝合时工整的针脚。
那针脚如今好像注解,清晰了挽明月渐渐模糊的记忆。
挽明月第一次见它愈合了的样子。指肚覆上去,能触到不平的起伏。他望着那处,眼中晦暗不明。
挽明月敛住眼,自他腿上起来,发问:“你身上的伤,怎么会比两年前多了这么多。”
“没事。濒死的人难缠,有时候不留意。”韩临不大在意,赤裸着上半身下床,把窗推开一道缝,眼望着崖下的滚滚江水:“你住这里冬天多冷啊。”
“搬来两年,我在这屋都没住满两个月。”挽明月也下床穿衣,出门让撤一半的侍卫,又吩咐早饭送过来,多送些。
之后他便坐到镜前梳理头发,韩临只穿亵衣坐在床上看话本,他的衣裳都湿透了,零零散散晾在挽明月屋里,那身亵衣都是从挽明月衣柜里翻出来的。倒不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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