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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六十节特种税 (7 / 10)

作者:吹牛者 最后更新:2024/2/7 11:59:14
        这么一来,关于宗族税、纳妾税的讨论也就没有再继续下去,财税局三人组从市政府出来没有各自回家而是直奔财税局开起了闭门会议。

        今天晚上的会议结果比他们预计的要好。虽然刚开始各位元老对税款如狼似虎的反应有点出乎他们意料,但是在最关键的税收收入分配上居然没有遭到太多质疑,大家更是很平静的接受了第二套税收共享分级的方案。不知道是因为他们极力贬低了国地分家的方案,还是因为元老们已经对旧时空那套深恶痛绝了。

        不过还是艾志新的推测似乎更靠谱一些“我们拿他们不懂的理论往会议上一堆,他们即不懂又不愿意显示自己不懂……”

        其实在会议前,王企益还提议了一套补充方案,就是细化税目,增加税种。他准备在第二套方案遭到搁浅的时候拿出来作大饼。细化税目,就是在现有税种下按照税目分别制定适用税率和预算级次,比如财产税,就细分土地、房产、生产资料等等。那些和中央无关的沉淀在当地的资产比如土地房产自然要高高的地方分成。因为只有地方富裕了,这些东西才值钱才能征更多的税,给地方高分成就是让地方有动力发展经济;至于增加税种,准确的应该说是增加税费种类,思路模仿旧时空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之类。这些税费作为主税(旧时空如增值税营业税等)的附加,直接按照主税税额的固定比率征收,征收方便,成本极低,而且因为是定向使用税费,所以可将全部收入划归地方。

        现在看来这套补充方案可以暂时不用了,不过艾志新他们知道这个是必然的趋势。今天刘翔提出的几个移风易俗税其实本质上就是这么回事。即使以后没有元老要求,他们也会在基层管理力量得到充实后逐步推开。

        “宗族税你说怎么收?”艾志新因为许诺了要“研究研究”,而且“打压宗族”是元老院的一贯政策。不管是对刘翔还是对政务院,都得拿出个方案来应对。

        “这个嘛,无非是按照艾局您的看法了,按照财产税的路子着手。”王企益胸有成竹,“虽然我没有具体的调研过本地的情况,不过结合历史状况,宗族存在的基础无非是宗祠和宗产,尤其是后者,我们只要对这两者课以高税率,就能在经济上有效的打击宗族势力――至少能削弱宗族的经济能力。”

        在王企益看来,不论是祠堂还是宗族名下的各种产业,在基本情况调查中都是很容易查清的。房契还是地契,通过印花税的“贴花确权”,就能把基本情况了解清楚。征收起来比那不知所谓的小脚税容易多了。

        “其实真要收什么小脚税也不是没办法,”艾志新说,“咱们对本地销售的裹脚女子穿的绣鞋征收附加税。可惜这里的女鞋大多数都是自己家里做得,根本就没几家鞋铺卖绣鞋的……”

        “所以说完全没有可执行性嘛。”张筱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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