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便是案子。蔡兰被解回土地庙看管后,被两个妇差每日欺凌折磨,尤其是言辞羞辱,终于熬受不住,吞金自尽。郑二根听说蔡兰已死,暗暗松了口气,派仵作验尸无误,便找来本地尼庵的姑子,叫她们办理后事。
“后事不要太俭省,好好拣选一口棺材与她发送。”郑二根按赵丰田的吩咐嘱咐,“装殓之后,棺椁暂时不要下葬,先停半年。半年之后若无消息你们便择一块吉地下葬。”
姑子拿了银子领命去了。郑二根松了口气,立刻去向赵丰田汇报。
“人已经死了。”他兴冲冲的说道,“没动手脚!”
赵丰田却并不见笑容,反而颇为沉重的叹了口气,说道:“咱们这可是干了一桩亏心事……”
“就算公审,她也难逃一死。”郑二根劝道。
“话是不错,但是我们这样做是放不到台面上的。有违‘依法治国’。”赵丰田说这话的时候又叹了口气,“我在行政培训班的时候,首长给我们上课,谈到不管动机本心如何,做事一定要光明正大,经得起人的挑剔。不要觉得法律碍了我们的手,法律是给我们这些人的一件护身铠甲……”
他说着,看到郑二根一脸懵懂,知道他对这些不太能理解,说了也无益,便道:“后续的事情是怎么安排的?”
郑二根当即把蔡兰的后事安排说了下,赵丰田点点头,又问道:“那两个妇差呢?”
郑二根一愣,道:“我叫她们回去继续办差了……”
“这两个人不能留,”赵丰田低声说,从抽屉里拿出两个小包袱,“每个包袱里是二十两银子,你叫她们拿了银子,尽快和家里人从梧州搬走。从此隐姓埋名――再也不要回梧州了,要吓她们一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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